潜意识广告是以文本或视听材料的形式传递低于意识感知阈值的信息的广告。其目的是推销某种产品或品牌,但这种推销并未被人们有意识地记录下来。
它基于这样的假设:有些刺激我们无法有意识地感知,但我们的大脑却能记录下来。通过这种方式,潜意识广告可以影响我们执行某项活动的意图,唤醒我们的需求,或者让我们产生某些感觉。
对于运动图像,我们将使用每秒超过 14 帧的速率投射的图像进行的广告称为潜意识广告,因为这是我们 最近的手机号码数据 感知的阈值。就静态图像而言,我们将那些包含通常第一眼无法察觉的元素的图像称为“潜意识广告”;在本文的最后我们将看到几个例子。
潜意识广告的历史
据说,第一个潜意识广告实验是由美国的詹姆斯·维卡里于 1957 年进行的。根据这个故事,维卡里使用一种叫做测速仪的设备,在当时的广告中每分钟插入一到两帧画面,内容是“喝可乐”和“吃爆米花”。这些帧过得太快,无法被有意识地感知,但它们仍然能够影响观众的行为。
然而,这个故事是一个科技神话,一种流传多年却从未发生过的都市传说。 1962 年,詹姆斯·维卡里本人在接受《广告时代》杂志采访时承认,该实验实际上是由于公司当时遇到的财务困难而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