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正如有权势的公民有责任为那些被错误地排除在政治社区之外的人争取选举权一样,捐助者也有责任支持受援者要求援助组织承担责任的能力。换句话说,捐助者自己直接要求援助组织承担责任是不够的。他们还必须鼓励援助组织对最直接受影响的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受援者和其他受到援助组织活动严重影响的弱势群体(例如住在难民营附近的穷人)。
这三项责任——建立适当的期望、让援助组织承担责任以及授权受援者让援助组织承担责任——确实很难实现。与援助工作者和受援者相比,向援助组织捐款的大多数富裕国家的普通民众对援助知之甚少。他们还常常觉得通过捐款,他们已经“尽了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两种想法结合起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捐钱已经足够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把其他一切留给专业人士。
我认为这个结论太仓促了。首先,捐助者可以做一些相对简单的事情,比如询 股东数据 问他们资助的组织,他们产生了哪些负面影响,以及他们以何种方式对预期的受益者(和其他弱势群体)负责。此外,捐助者与援助组织的情况不同,动机也不同,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他们的偏见可能不同,这反过来表明,尽管捐助者的知识有限,但援助组织向捐助者证明自己的过程可能会很有成效。事实上,虽然它对捐赠的影响尚未详细阐明,但关于认知民主的研究表明,群体——尤其是多元化群体——可以做出良好的判断,即使群体中的个人相对缺乏信息。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捐助者可以成为受助者的充分替代者,但它确实表明,捐助者的无知可能并不像最初看起来那么严重。
尽管如此,捐助者在履行捐助责任方面遇到的困难表明,援助部门需要进行更普遍的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如果有更多的监督组织、“元慈善机构”、记者和其他独立于援助组织的行为者和机构致力于向捐助者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那些有能力直接倾听受援者意见的组织),那么负责任的捐助(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将更加可行。理想情况下,这些信息将来自各种不同的来源,可能大致类似于传统政治背景下政党、支持、在线评论和新闻报道提供的信息。
我在这里概述的负责任捐赠行为表明,捐赠——即使是出于“做好事”的简单愿望——也无法摆脱政治的混乱世界。没有神奇的行善机器。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期望,并设计我们的制度和实践,以适应这一事实。
标题图片来源:“为数百万人提供清洁水”,图片由英国国际发展部 (DFID) 提供。CC BY 2.0 通过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