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值得注意的是,第 124 条没有明确规定“其国民所犯的犯罪和在其领土上所犯的犯罪”/ ”sur son territoire et par ses ressortissants”。第 124 条本身规定了部分退出属事原则(即仅涉及战争罪,但不涉及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这可能会事实上保护冲突一方的犯罪者(他们可能犯有战争罪,但不犯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而另一方的犯罪者仍可能因犯下其他类别的罪行而受到起诉。因此,有理由认为第 124 条也不想排除另一部分退出属人原则(正如乌克兰现在设想的那样)。
仅有两个缔约方,即法国和哥伦比亚,在其各自的第 124 条声明中排除了法院的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这种做法很少,这不能被视为具有任何规范意义(但参见Heller:“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法国和哥伦比亚在发布第 124 条声明时,都将法院的领土和国籍管辖权视为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然而,至少从司法政策角度而言,这让人感到有些不快,因为只有在乌 萨尔瓦多 WhatsApp 号码 克兰武装冲突一方作战的个人可能犯下的战争罪才会受到该法院的管辖。
到目前为止,法院对乌克兰的管辖权是基于乌克兰过去根据《罗马规约》第 12 条第 3 款作出的临时声明。这引发了一个问题:一旦《罗马规约》根据《罗马规约》第 126 条第 2 款对乌克兰生效,这些声明是否会变得过时,至少就法院从那时起的管辖权而言。
然而,鉴于第 124 条仅提及《罗马规约》第 12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而非第 12 条第 3 款),法院将继续能够对乌克兰国民行使管辖权,管辖他们在《罗马规约》对乌克兰生效之前可能犯下的任何战争罪。换句话说,乌克兰未来根据第 124 条作出的声明不会具有追溯效力。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这一结果是否得到进一步证实(但请参阅Heller提出的这种不太复杂的命题),因为第 124 条提到有关国家在《规约》“生效后七年内”不接受法院的管辖(着重号为我所加;有关第 124 条声明的时间范围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Zimmermann,第 123 条,边注 9)。事实上,这种‘生效后’的规定也可能被解释为在七年等待期内完全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即使所涉战争罪行是事先犯下的,而根据第十二条第三款的先前声明,法院本来有权管辖这些罪行。
第 124 条和法院根据乌克兰的临时声明行使管辖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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